close

  傅鑒 曾晶菁 賀薇
  四川省成都市檢察院正式啟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辦理案件以後,繼續邁出改革創新的腳步,今年以來,陸續開發出偵查監督信息平臺、審判監督信息平臺,各項法律監督工作取得新進展。
  倒逼內部規範辦案的“利器”
  距四川省某監管總隊原政委王某涉嫌受賄被執行逮捕已有40天了。日前,成都市檢察院案管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通過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監管,發現了王某受賄案涉案財物辦理上的一個瑕疵:反貪部門在辦理該案時,按規定開具了《扣押決定書》,但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庫手續。隨後,涉案財物管理員督促反貪部門按照法律規定儘快將應當扣押的財物入庫。反貪部門依法辦理了相關手續,並將上述財物中與此案無關的返還給了當事人家屬。
  記者瞭解到,今年以來,成都市檢察院案管辦依托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加強案管工作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案件管理質量和水平。除了依托該系統提高涉案財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外,還自主研發“案件超期預警公示”軟件,全面規範執法辦案。
  給律師的公開“便利”
  8月6日,成都市檢察院迎來了第一個申領電子卷宗數據光盤的律師。作為一起故意殺人案嫌疑人的辯護人,律師蔡勇當天已做好複印卷宗和拍照閱卷的準備,在得知可申請電子卷宗數據光盤後,他遞交了兩份書面材料:電子卷宗數據光盤申請表和電子卷宗使用保密承諾書。
  自今年7月21日起,成都市檢察機關開始有序推進卷宗數字化工作,對自偵案件、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案件、經濟犯罪案件的卷宗材料實現數字化。律師可直接現場閱卷、打印卷宗或拷貝電子卷宗數據光盤。同時,律師執業證號也將作為水印出現在電子卷宗里,防止卷宗外傳。截至7月底,該院已掃描、製作、上傳三類案件187件900餘捲。
  律師們獲得的“便利”還不止這一點。8月8日起,成都市檢察院率先試點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在依托該系統的“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上,專設了辯護與代理網上預約平臺,律師可直接預約申請閱卷、會見、收集(調取)證據材料、變更(解除)強制措施。
  盯緊偵查和審判環節的“眼睛”
  今年5月起,成都市檢察院以開發運用偵查活動監督信息化平臺為抓手,建立了刑事案件偵查監督與執法監督相銜接的工作機制。該平臺將偵查活動監督事項分解為逮捕、訊問、搜查、鑒定、辨認、書證等33大類近300個監督項目,全面涵蓋了各個偵查活動監督點。
  該院偵監一處檢察官小趙為記者演示了某公安分局提請批捕的一起涉嫌販毒、制毒案件。借助嵌入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偵查活動監督信息平臺,承辦人通過審查,發現該公安分局的鑒定檢材沒有提取筆錄,且制毒現場、涉案物品未在現場稱量。依據監督點的“指引”,承辦人找出了該公安分局涉嫌違規的具體事項,並據此向其發出《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
  “將使用平臺進行監督作為辦理審查批捕案件的必經環節,辦案人員一邊辦案、一邊監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小趙說,每個監督事項後面都顯示了一定的分值和相關法條,違法行為越嚴重,相對應的監督項分值就越高,辦案人員的總分值與個人績效考核掛鉤,以此激勵檢察幹警監督的積極性。截至8月中旬,成都市檢察機關偵監部門應用平臺共發出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124份。
  針對審判環節不規範行為的信息化監督也“應運而生”。今年4月15日,成都市檢察院與成都中級法院會簽了《關於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的意見》,加強了雙方間刑事訴訟活動的監督和制約。在此基礎上,成都市檢察院依托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建立起審判監督平臺,並於6月26日起在全市檢察機關試運行。該平臺規划了審判監督和類案監督兩大模塊,“根據法院提供的受、立案時間,檢察機關可將備受關註的超期審理等問題納入監督事項。”另一方面,根據類案監督提供的20類罪名“參數”,可發現“同案不同判”情況,為強化監督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原標題:讓法律監督“駛上”高速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ujvvh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